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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市科技计划及科技研发资金2007年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深圳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等政策,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科技和信息局近期对2007年科技计划及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发布《深圳市科技计划和科技研发资金2007年申请指南》,并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科技计划及科技研发资金总体情况

  2007年科技计划和科技研发资金项目分类与2006年基本一致,目前9类15项科技计划接开始接受各类企事业单位申报。具体为:研究开发经费资助类计划,包括企业研发投入计划、技术标准研制资助计划、国家/省科技项目配套计划、CMM/CMMI认证资助计划等4项;事业单位科技计划类;非共识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类;留学人员创业计划;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科技贷款贴息计划;委托无息借款计划;公共平台计划类,包括市重点实验室、市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4项;创业投资企业资助计划。

  其中,除委托无息借款不设批次常年受理,科技贷款贴息设两批外,其余科技计划均只设一批。

  本年度科技计划和科技研发资金项目申请总体受理时间计划从3月26日开始,到7月6日结束。具体每项科技计划受理时间段有所不同,在各项计划的《申请指南》中有明确规定。

  二、本年度科技计划特色和资金安排重点

  本年度科技计划工作与上年度基本相同,并在往年科技计划的基础上,本年度科技计划在以下方面做了安排:

  (一)更加突出重点支持的领域。本年度将根据各类科技计划对产业促进和社会发展的不同作用,分别在企业研发投入资助、委托无息借款、市重点实验室、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委托无息借款等科技计划中规定了重点支持的领域,目的是推动城市科技创新战略与企事业单位具体科技活动有效结合,加强科技计划在全社会科技活动中的主导和引导作用,抵消“事后补贴”行为可能带来的滞后效应。

  (二)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型科技企业扶持力度。一方面,对初创的研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将在本年度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中予以重点支持,即重点支持2002年1月1日后成立,上年度研发投入在50万元以上,自成立以来累计研发支出占总支出3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另一方面,今年将加大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的资金支持强度,并适当放宽了申报条件,吸引更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能享受政策优惠;同时,加大创业投资企业资助计划资金力度,引导创投资本投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带动社会资源向创新型中小企业倾斜。

  (三)充分激发城市年轻一代的创新活力。在本年度非共识项目计划中单列出了学生创业计划,目的是鼓励和帮助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在深创业扎根,培育科技创新专才和创新型企业家,激发深圳年轻一代的创新活力。

  (四)重点支撑循环经济。本年度科技计划特别突出了对循环经济的科技支撑,在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中,重点支持环境保护、再生能源技术及产品;在市重点实验室计划中,重点支持生态城市建设关键技术;在企业研发中心计划中,重点支持循环经济关键技术;在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中,重点支持循环经济信息化平台。

  (五)努力帮助提高民生净福利水平。本年度科技计划将全力保证对科研事业单位在医疗卫生、检验检疫、环境保护、人口计生以及高等院校基础研究等公益类研究的投入;同时,以非资助立项方式鼓励广大社会发展科技工作者积极投入到公益性科技研究中,帮助相关单位用科技手段提高民生净福利水平。

  三、申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一)请按《申请指南》中的时间要求申报。为使科技计划管理工作更加均衡,以减少申请者的平均等待时间,每本年度每项计划的申请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都略有不同,请申请者根据本年度《申请指南》规定的时间申报。

  (二)请下载并更新申报系统。根据持续改进的管理要求,本年度对部分申报系统进行了修改,已下载以往年度申报系统的申请者注意使用最新版的申报系统,请在市科技和信息局在线服务平台(http://shenbao.szsti.net)下载。最新版申报系统。

  (三)请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各类科技计划所需的申请材料都有所不同,请按本年度《申请指南》准备材料。由于审批工作后台全过程使用了信息管理系统,请申请单位在准备书面申请材料的同时务必按要求准备电子数据文件,并保证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文件的内容一致。

  (四)请申请者自行申报。科技计划及科技研发资金是严格按既定《规程》审批的,全过程都是在内外部监督系统下运行,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申报不会也不能对审批结果产生影响。我们相信申请人准备材料的过程也是规范管理、清理思路和考虑战略方向的过程,鼓励申请者自行申报。

  本年度科技计划及科技研发资金更多详细情况,请参阅深圳市科技信息网市科技计划项目及科技研发资金管理使用栏目(http://www.szsti.net/bszn/lbf/spsx/kjzjsy/)。

  联系人:温文辉、朱云,联系电话:83699614、83671125,电子邮件:http://wenwh@sz.gov.cn,http://zhuyun@szsti.net

序号

计划名称

受理时间

  (一) 研究开发经费资助计划  

1

1.1、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

自2007年3月26日至6月29日。

2

1.2、技术标准资助计划

自2007年3月26日至2007年6月8日。

3

1.3、国家/省项目配套资助计划

自2007年3月26日至2007年5月31日。

4

1.4、CMM/CMMI认证资助计划

自2007年3月26日至2007年6月8日。

5

(二)事业单位科技计划 切块管理的, 2007年4月30日前上报安排情况。
非切块管理的,自2007年3月26日至2007年4月30日。

6

(三)非共识技术创新项目计划 自2007年3月26日至2007年7月6日。

7

(四)留学人员创业资助计划 自2007年3月26日至2007年5月31日。

8

(五)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 自2007年3月26日至2007年6月15日。

9

(六)科技贷款贴息计划 2007年分二批受理、审批。
第一批受理时间:2007年4月20日之前;
第二批受理时间:2007年6月22日之前。

10

(七)委托无息借款计划 常年受理,每月推荐。
  (八)市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计划  

11

8.1、市重点实验室资助计划 自2007年3月26日至2007年4月27日。

12

8.2、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工程中心类)资助计划 自2007年3月26日至2007年4月27日。

13

8.3、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自2007年3月26日至6月22日。

14

8.4、科技企业孵化器资助计划 自2007年3月26日至6月8日。

15

(九)创业投资企业资助计划 自2007年3月26日至2007年6月15日。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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