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产业带相关企业:
为建立健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中小科技企业融资、股份流通及上市,国务院计划在国家高新区层面进行非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份代办转让(以下简称“新三板”)扩大试点范围工作。根据有关精神,现面向深圳高新区、产业带征集“新三板”候选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表格详见附件),作为深圳高新区推荐进入“新三板”用。
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注册地在高新区或者产业带;2、连续经营记录满三年;3、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项目,或者正在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项目。
有意进入“新三板”的企业请按照要求下载、填写表格,并在2007年9月20日前申报。留学生创业园、虚拟大学园、清华研究院、软件园、深港产学研基地、国际技术创新研究院、生物孵化器、科技开发研究院、IC基地、电子工试中心等孵化器入驻企业请将表格交至孵化器管理机构处,以上孵化器范围外企业请直接将表格交至高新办。
市高新办联系人: 赵大治 26712061 zdz@ship.gov.cn
张旭 26551768 zhangx@ship.gov.cn
市产业带办联系人:傅岳敏 26551531 fym@ship.gov.cn
附件:深圳高新区(产业带)企业基本信息表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