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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新型电力电子器件产业化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新型电力电子器件产业化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详见附件),现转发该通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和建设。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新型电力电子器件产业化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7]24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