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深圳产业化基地
 

首页 > 基地公告 > 公告详情
 
搜索:

 

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火〔2008〕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






 
  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深圳产业化基地管理中心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一期四号楼六楼
电话:0755-86168939 86168684 传真:0755-86168949 Email:Center@szicc.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