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的办法》(深府[2007]142号)的精神,促进我市自主创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我局和市贸易工业局将启动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认定。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今年进行两次认定,申报时间分别为5月20日—5月31日和8月1日—9月30日。2009年之后每年8月1日—9月30日受理申报。
二、申报地点
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窗口统一受理申报资料。
三、认定程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网上申报等见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网站(www.szsti.net)《办事指南》栏目中《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之《自主创新产品认定》。
附件: 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规范.doc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
深圳市人民政府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办法.doc
深圳市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doc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二○○八年五月九日